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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岭政发〔2020〕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莒南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进步规范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履职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村级管理水平,现就开展村级审计建立村级工作督查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岭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村级审计建立村级工作督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5日前,全镇要对27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2017年村“两委”任职以来的村级财务经济活动,根据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文书。
二、审计内容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等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二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县审计局印发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督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组织好全镇的督查工作。
三是按时保质,注重效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自查、重点抽查、情况汇总、上报检查报告等项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查找全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间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