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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审计建立村级工作督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来源:岭泉镇 打印

岭政发〔2020〕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莒南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进步规范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履职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村级管理水平,现就开展村级审计建立村级工作督查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岭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村级审计建立村级工作督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5日前,全镇要对27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2017年村“两委”任职以来的村级财务经济活动,根据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文书。

二、审计内容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等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二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县审计局印发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督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组织好全镇的督查工作。

三是按时保质,注重效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自查、重点抽查、情况汇总、上报检查报告等项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查找全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间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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