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朱芦镇人民政府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莒南朱芦镇 打印

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莒南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前期农村危房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镇经排查鉴定危房C、D级共计148户,无改造意愿22户。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6户,其中脱贫享受政策户C级40户、D级及倒塌18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C级51户、 D级15户 ;即时帮扶户C级1户;五保户C级1户。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4类重点对象和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户,只有1套住房且鉴定结果为C、D级。

(二)对象认定

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深度贫困地区名单由扶贫部门提供。住房危险性鉴定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进行。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我县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全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我县参照省、市的要求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5万元。

三、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方式

1.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根据鉴定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修缮,除对修缮部分外,还要更换门窗、修涂里外墙、吊顶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要更换门窗、修涂里外墙、吊顶棚。不得使用水泥空心砖砌墙。

2.各村可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积极利用空闲宅基地建设周转房,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3.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改造标准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四、操作程序

(一)农户个人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4类重点对象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审核。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审核结果在镇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镇人民政府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复核危改对象身份后报县住建局审批。县住建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并填《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镇(甲方)、村(乙方)、户(丙方)三方要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报县住建局一份),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改造标准等。

(六)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市、县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抓好组织实施,分类推进。5月底前,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七)竣工验收。镇人民政府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作流程。各村要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将农村危房等级、数量、改造意愿、有无安全住房等情况核准,并根据本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及时公开公示。

(二)强化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纸质档案应内容规范、建立目录、装订成册,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贫困类型证明、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认定材料、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各村要确保农户档案完整、准确。

(三)确保质量安全。改造实施过程中,各村要及时跟进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监督,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全程跟进,并现场填写质量检查表,经检查人员、危改农户、施工方3方签字确认后,拍成照片留存,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可靠。

(四) 严肃责任追究。验收合格后,由镇纪委等部门对改造结果进行检查,发现不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改造不到位、不合格,存在虚假改造,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依法依规从重追责。

朱芦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