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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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店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来源:大店镇人民政府 打印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临沂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发[2008]3号)规定和《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进行岗位设置,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大店镇共设置了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机构),分别是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7名,实际人员95人。其中财经服务中心25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7人、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27人、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7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4人、招商服务中心5人。

二、单位现有人员情况

现有95人,其中管理岗位61人,占岗位总量的64%,专业技术岗位34人,占岗位总量的36%,工勤技能岗位0人,占岗位总量的0%。

三、拟定岗位设置

本单位拟设岗位总量97个。其中管理岗位29个,专业技术岗位68个,工勤岗位0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29.9%、70.1%、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29个,八级、九级、十级分别6个、23个、0个,分别占总量的20.7%、79.3%、0%。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结构比例:

高级岗位6个,占8.8%。其中,四级2个占总量的2.9%,五级1个占总量的1.5%,六级2个占总量的2.9%,七级1个占总量的1.5%。中级岗位:34个,占50%。其中,八级10个占总量的14.7%,九级13个占总量的19.1%,十级11个占总量的16.2%。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结构比例

参照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填写

四、其他相关问题

待设置方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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