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壮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壮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莒南县壮岗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壮岗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壮岗镇负责处置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本预案适用于壮岗镇发生的下列事故类型:
1、企业生产作业导致的火灾、爆炸。
2、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
3、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4、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其他安全事故。
辖区内可能出现公路交通运输事故,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建设施工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民爆物品事故,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电力、通讯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事故,河流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等。村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承担着各种商业、文化娱乐、学校、医院、交通运输、体育等,公共场所人群高度密集,一旦发生灾害,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公共场所设施陈旧,安全隐患多,安全管理手段缺乏,人们安全意识淡薄,进一步加大了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风险。
根据壮岗镇的总体规划,按潜在危险目标严重程度,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为壮岗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点。
1.2事故分级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2.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较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2.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般安全事故包括: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2.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参见莒南县壮岗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应内容。
4.事故预警、发布、响应和解除
4.1预测与预警
1、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制订监测计划,广泛收集本行政区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建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
2、镇应急指挥部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汇总、处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发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
3、镇应急指挥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认定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很大的,镇政府必须在1小时内向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主要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4.2预警级别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按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预警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个级别。
1、蓝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事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
2、黄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事故,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3、橙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事故,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4、红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4.3预警发布和解除
1、蓝色及以上预警由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或解除,镇应急指挥部及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预警进行发布与解除。
2、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采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莒南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莒南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应规定报临沂市和山东省应急指挥中心,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4.4预警响应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生产经营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
1、蓝色及以上级别预警响应:莒南县(壮岗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事发地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岗,确保通信畅通,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
2、镇政府建立相应的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日常接警工作。镇政府相关部门监测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时,应立即核实、研判,迅速初步确定预警级别,由主管领导确定是否报告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报警。实行首问接警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和转报工作。
5.事故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1.1先期处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初期处置(包括开启应急装置、关闭管阀、迅速撤离事故区域内无关人员等),并按企业预案程序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对发生的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5.1.2事故报告
1、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42号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络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快报、直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总体情况.。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5.2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程序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开始,应急响应程序见图1-1。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及时对事故影响范围进行预测,并将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点迅速报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制定保护方案后,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实施。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应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至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
一般以下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报请启动县级层面应急响应。镇级层面应急响应依据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预期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
启动一级响应由壮岗镇党委和镇政府决定,由镇政府镇长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
启动二级响应由镇政府决定,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突发事件牵头应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
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的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或有关领导批示、指示,或应事发地政府的请求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直至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指挥。
5.3预案启动
本专项预案启动见综合预案“运行机制”。
5.4启动程序
当所发生的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
1、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
2、通知各专业处置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制定救援方案。
3、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环保等支援工作。
4、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5、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提出请求。
5.5各应急组织的响应
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实施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预案一旦启动,由应急指挥部采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调集有关人员和装备,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地原有的应急救援力量归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各应急救援相关部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按自身职责组织人员和装备立即赶赴现场,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已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将各救援小组分组,各小组按本预案职责行动,执行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命令,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事故应急救援状态。
5.6应急救援
5.6.1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事发地后,应迅速整理队伍和装备,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由现场指挥部按照现场侦检和专家组的有关建议,制订具体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对各应急救援小组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各应急救援小组在接到现场指挥部命令后,应按照规定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品,按照方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分工路线和位置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小组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遇到突发情况要迅速上报。
5.6.2现场处置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实施。
根据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述如下。
1、生产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物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爆炸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线,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说明并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尽量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生产车间、仓库、配电间等)。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易燃气体、易燃液体、自燃物、电气火灾等)。
(3)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莒南县及壮岗镇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烟花爆竹爆炸、粉尘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二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急性中毒事件现场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现场救援时首先要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公众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要求必须2人以上协同进行。
(2)急性中毒事件现场处置要点
①施救人员必须配备使用防毒设施,保证施救者自身安全。
②明确中毒窒息缘由(有害气体的来源)及危险部位,迅速撤出灾区人员,抢救遇险人员。
③明确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④严格控制危险区域内的一切火源。
⑤及时撤出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准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⑥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测有害气体浓度等情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发现作业人员发生意外时立即向当班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当班主管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2)应急指挥部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准备好相应的救援装备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应急小组赶到事故现场后,通过监护人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如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情况,可能出现的伤害等,迅速疏散闲杂人员,设立警戒区域,综合分析事态,确定合适的应急救援行动。
(4)保障小组做好进入有限空间救援前的各项工作,如气体检测、通风、能源切断等。
(5)应急救援小组队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如穿好防护服、佩戴好SCBA、系好安全绳等)后进入有限空间,将有限空间内作业的受伤害人员撤离有限空间。
(6)医疗救护组立即对脱困的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
(7)如伤势严重,应急指挥部拨打120,警戒疏散组将120急救车带到事故现场,由120将受伤人员送到莒南县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处理。
5.7扩大应急响应和紧急处置
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
当事故发展到镇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镇应急指挥部或镇政府向莒南县应急指挥中心或临沂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启动上级预案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启动上级应急预案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8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
根据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等,并佩戴有毒气体报警器,根据毒物不同性质穿戴相应的防护服。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9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事故的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集合点、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县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5.10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转入正常工作。
5.11善后处理
现场清理、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等工作,由事故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程序及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
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
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件经过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12应急恢复
镇应急指挥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6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或通报突发事件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得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并有效引导舆论。一般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由莒南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
1、新闻报道组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4、善后处理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及时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镇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1、建立以镇政府民兵应急排、村居为主的应急队伍;相关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镇应管理办公室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准备情况。
2、一旦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抢险队伍迅速赶赴现场,立即组织全力以赴、争分夺秒的救援,防范事态扩大,消除次生灾害,努力减少损失。
3、在充分发挥基本抢险队伍作用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救援队伍,形成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4、合理部署和配置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配备先进救援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加强组织协同和各专业保障,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7.2装备保障
镇应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防污材料等救灾装备和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应急救援储备资源不足时征用备用救援装备,征用救援装备所需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事故单位予以解决。
现场应急指挥部利用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快速准确调度,在最短时间内,把各类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组织到最有效部位,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进行科学合理调配,确保能迅速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灾害产生和蔓延。
7.3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
壮岗镇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保证通讯联系畅通,应急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和人员的通信保障,做到即时联系、信息畅通。生产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交通、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道路、水、电、气、通信等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灾后恢复。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7.4物资与运输保障
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政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救援需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的生产调拨、紧急供应和运输保障。安全保卫组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相关地区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工作。
7.5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护人员配合组成的医疗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情况严重紧急时向莒南县卫生健康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并由莒南县卫生健康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救护队伍,将职业中毒、烧伤等伤员安排至相应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后,立即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和心理咨询,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消除恐惧心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伤员,及时安排到相应的专业医院救治。省、市、县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工作。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有关卫生防疫工作。镇级医疗救护人员积极做好配合,服从调度。
7.6资金保障
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与监控设施必要的资金准备。对壮岗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管理(日常办公、演练)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壮岗镇财政所列入财政预算。
7.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迅速组织事发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在事发现场设立警戒线和警戒哨,维护秩序,严惩趁机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护,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社区保安队伍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协助专业队伍维护社会治安。
7.8社会力量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急现场指挥部可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8培训与演练
8.1应急培训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将防灾减灾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同时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
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村、企业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应急业务培训。有关部门、村、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8.2应急演练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或专项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演习前应编制好演练计划。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演练结束后,各相关机构、部门和参演人员要做好演练总结点评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和演练计划,并作为预案完善的依据。
9.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对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抢排险事故或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责任追究
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指挥机构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0、附则
10.1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报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10.2制定发布与解释
本预案由壮岗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经安全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壮岗镇人民政府镇长批准发布,由壮岗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如遇法规标准更新或预案演练后总结评审认为有不妥之处,应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壮岗镇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6、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10.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