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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坊前镇党政办 打印

各工作区、村居:

按照国家、省、市、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需对乡村建设相关信息一并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一是采集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附件1)。二是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附件2)。采集以上指标信息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1月15日前,制定方案并培训到镇村干部。

(二)信息采集。1月14日起,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1000口人以下的村居1月16日完成信息采集,1000口人以上2000口人一下的村居,1月18日完成信息采集;2000口人以上的村居,1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

(三)数据录入。1月15日起,组织熟悉电脑人员开展信息录入。信息采集与信息录入可压茬进行,1000口人以下的村居1月18日完成信息录入,1000口人以上2000口人一下的村居,1月20日完成信息录入;2000口人以上的村居,1月28日前完成信息信息录入。

(四)工作调度和实地督导。2022年1月16起,镇将对工作区、村居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调度。期间,开展实地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格、程序履行不规范、数据采集进度慢、数据质量低等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功能。2023年2月2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区、村居要立即组织,成立专班,统筹做好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各村居抓紧安排人员入户采集信息,各管理区将采集的信息审核、汇总后,由工作区主任负责组织各村居熟悉电脑人员进行系统录入,务必于2月1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

(二)严把工作标准。各工作区、村居务必高度重视,认严把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关。入户采集时各项数据都要全面、完整、准确,审核时要对照数据逐项进行审核,系统录入时要边审核、边录入、边整改,确保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有序完成任务。坚决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信息采集和排查方式,统筹采取电话访谈、微信短信、入户核实等措施。要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统筹谋划,压茬推进,确保按时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2.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3.乡村建设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

坊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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