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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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岭泉镇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砂石资源开采、加工秩序,强化对砂石资源开采、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镇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镇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全面整治”的原则,对今年以来12345政务热线、信访举报及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省环保督察热线办交办问题,组织开展拉网式、无死角排查梳理,切实治理砂石资源开采、加工环节中的违法问题,保护合法,取缔非法,不断推进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专项治理河砂、风化砂、旱砂、机制砂原料、建筑用石料、饰面用石料、石子加工原料等砂石资源的开采、加工环节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凡不符合下列标准的砂石开采、加工单位(个人)应纳入此次专项治理。

(一)砂石开采

砂石开采单位(个人)必须依法办理采矿(采砂)审批手续在有效期内合法开采,河道采砂必须具备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或治理方案,并办理采砂许可手续;各类矿山修复整治、土地整理、建设工程等项目审批手续齐全,符合政策规定,自用之外富余矿产品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收益缴纳国库。

(二)砂石加工

砂石加工单位(个人),必须具备立项手续,企业自备矿山的必须具备相应采矿手续;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收购的矿产品来源合法;必须依法获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验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环保设施与环评一致并保障正常运行;项目开工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项目竣工验收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需取用水的必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缴纳水资源税。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各管理区组织相关部门、村居(社区),结合2021年12345政务热线反映砂石开采加工线索,按照责任分工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砂石开采、加工单位(个人)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底,排查完成报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

(二)全面治理阶段。镇将组织环保办、执法队、水利站、国土所等单位对排查摸底情况研究制定方案,拟定治理措施和时限。对查处的问题,执法部门依职责分别采取纠改、处罚等措施限期查处到位。对决定取缔的砂石开采、加工单位(个人),将组织供电所实施断水、断电、封闭等措施,依法拆除,做好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对实行整改的,要停止生产,按一案一策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检查验收阶段。拆除整改完成的,由所在工作区向镇砂石加工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提出验收申请,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环保办、执法队、水利站、国土所、派出所等单位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由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水利站和国土所为成员单位的砂石加工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土所,牵头负责协调、指导全镇砂石资源开采加工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专项治理期间,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前期要指导好、中期要督导好、后期要验收好,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查处到位、整改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有关部门、各工作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排查摸底,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落实查处、取缔和整改任务。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三)强化执法,严查重处。在砂石开采、加工环节中负有监管执法责任的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单位(个人)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发现非本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给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决不能以非法开采、加工单位(个人)已被关闭取缔为由而不查处,必须让违法者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四)压实责任,强化问责。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镇工作专班将定期调度各工作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进行督查。对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力的村进行通报,经查实问题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五)堵疏结合,长效管理。镇政府将结合本辖区资源禀赋,依据《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通过改造、整合或新上机制砂石加工企业,引导机制砂石企业高质量、生态化、规范化发展,保障建筑用砂石市场需求。同时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的经验成果,健全完善本辖区砂石开采、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体系,统筹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做到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本辖区砂石资源开采和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岭泉镇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岭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岭泉镇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兰洁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明 人大主席

宋仕礼 主任科员

张贵霞 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淑磊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全成 组织委员

刘洪强 副镇长

侯树杰 副镇长

李思华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王世伦 国土所所长

崔海波派出所所长

宋彦娟 环保办副主任

解贵潭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大全 水利站站长

王雨辉 岭泉工作区负责人

王文华淇岔河工作区负责人

孙秀英 高岭工作区书记

万庆田石沟工作区书记

朱孟栋 官庄工作区书记

汲长涛 渰子工作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宋仕礼、张贵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世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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