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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校园安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成立坊前镇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李先军 党委书记
副组长:卢新莹 宣传、统战委员
王志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陈 明 应急办主任
张 涛 执法中队队长
颜世涛 司法所所长
张 健 坊前卫生院院长
葛成栋 相邸卫生院院长
董月庆 相邸派出所所长
冯现刚 坊前派出所指导员
李贤华 交管所所长
刘钦华 市场监管所所长
徐淑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茂平 水利站站长
闫 洲 综治办工作人员
曹学贞 教委主任、坊前中学校长
王成仁 相邸中学校长
罗淑艳 坊前中小校长
秦夫峰 相邸中小校长
汲 磊 坊前中幼校长
郑杜永 相邸中幼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宣传办公室,卢新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责任: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教育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各学校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二)疫情防控。学校要明确职责分工,专题研究疫情防控,部署防控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开学工作方案;落实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等相关内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保证消毒场所、频次、消毒剂使用科学、准确;落实厕所消杀和教室通风制度;规范管理废弃口罩垃圾桶设置位置、数量。
(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以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定期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书签订、应急预案、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留样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核实自备井的使用情况,查验水质是否达标。
(四)消防安全。以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确保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外墙保温使用材料符合要求;规范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设置;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五)校园三防建设。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和警校联动机制建设为重点,设置保卫室,配足配齐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安装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并做好监控值班记录;一键报警设施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护学岗设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设置防冲撞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学校围墙(栏)建设高度要达到2米。
(六)校园及周边治理。会同公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巡逻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段、路段开展巡逻防控;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校园周边禁止开设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场所;校园周边严禁建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等重大安全隐患项目。
(七)校车安全。围绕校车和接送师生车辆,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备案;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严格落实“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员应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随车照管人员应尽心履行职责;严禁使用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接送学生。
(八)校舍安全。排查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由专业部门鉴定,对险情校舍应采取避险措施;借用周转房上课的学校,检查周转房是否安全;校内施工场地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畅通校内外排水系统、规范校内外用电线路;排查学校周边泄洪沟、高压线及其设施安全隐患。
(九)重要场所和时段的学生安全管理。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学生通道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设施;实验课、体育课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开展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摸排,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台账;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十)学生防溺水。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水域排查和监管;重点水域要监控全覆盖;学校认真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到位教师包保责任,定期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
(十一)预防校园欺凌。学校要配有专职心理教师,全面摸排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台账;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对外公开校园欺凌举报电话;配备法治副校长,并定期开展教育。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坊前镇委员会
坊前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