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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涝坡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涝坡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公布涝坡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涝坡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涝坡镇振兴路16号;邮编:276600;电话:0539-7843010;公务邮箱:jnxlpz@ly.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方面

涝坡镇聚焦群众需求,主动公开重点栏目信息和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共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其中涉及镇街动态30条,重要领域信息10余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乡村振兴等其他社会保障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涝坡镇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工作,2025年我镇共收到1份通过信件邮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4年相比数量持平。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涝坡镇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有效、准确。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群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起草—审核—上传—发布”全链条管理体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所有拟发布信息严格按照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并填写《莒南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流程审核发布,严格遵循保密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涝坡镇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关切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及我镇工作推进情况,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和实用性。融合线上、线下多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线上县政府网站为主阵地,结合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村务公开专栏,有效拓宽群众信息获取渠道。并定期举办政府开放活动,通过群众参观、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倾听群众诉求,精准收集社情民意。

(五)监督保障方面

涝坡镇始终注重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2名具体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标准化水平。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监督,根据群众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优化,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涝坡镇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有效解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范围未能覆盖民生关切的全部领域,与群众的交流互动频次偏低,未能保障及时获取群众诉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需求管理对照群众高频咨询事项、高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更新相应领域应公开信息,变“被动咨询”为“主动发现”,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所需内容,杜绝信息公开延时、碎片、片面的问题。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机制完善工作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公开流程、平台管理维护等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发布与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工作要求不脱节、业务标准不降低。

三是加强常态化群众互动。增加政府开放活动频次,多举办政民座谈类活动,完善群众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涝坡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度,涝坡镇严格对标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立足我镇发展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聚焦信息发布各环节,做好政策文件发布、依申请公开、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等栏目信息管理维护,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涝坡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畅通政府信息流转渠道。以党政办公室为主要责任主体,统筹汇总我镇政府各部门可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公开发布。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涝坡镇未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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