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洙边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洙边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2015年,我镇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结合全镇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九大重点公开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洙边镇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洙边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八大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由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使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做好新获取和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指定专人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编制报送工作。积极向上级传达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新进展、新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中国莒南”网站上开辟的乡镇专栏直接链接,发布公开信息, 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条65条, 招标公告7条。

(二)不断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加强对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保障政策发布挥拳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今年以来,我镇对所有通过来电、来信、来访、12345热线转办等形式要求解读相关政策的办事群众,已通过各种途径全部完成政策解读。

(三)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我镇工作部署重要政务舆情,做到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今年以来,未出现涉及我镇的政务舆情。

(四)大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成性和实效性。

今年以来,我镇在各类电视节目中发表信息 17 条、县级以上报刊中发表信息 30 条,市级以上报刊中发表信息8条。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共办理审批542件。

(二)全力推进行政监管信息公开

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

今年以来,我镇共立案查处涉及土地、建设、计划生育等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0件。

(三)全力推进行政招标、中标信息公开

根据有关规定,在县政务网站等平台及时对行政招标、中标信息予以公开。

今年以来,我镇共办理招标信息公开7件,中标信息公开7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重点公开经镇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决算,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卫生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五)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要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要予以公开。

(六)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强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认真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集中关切的问题。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八)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职成教育等招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中考政策性加分的公开工作。加大各类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格落实审查把关制度。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等事项长期向社会公开,在公开九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同时,还将政府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公开,在内容上进一步拓展延伸。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我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下设八个公开小组,配备专人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制度、效率、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程度不高。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针对这些不足,从以下四方面加强改进。

(一)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二)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三)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对网络咨询和提问,在时限内办复,杜绝超时办结事项和长期不办结事项。

(四)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镇全体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学习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业务信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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