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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示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沂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有关规定,解除与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莒南滨海路店,解除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莒南县华泉连锁店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539-7223699。

特此公示。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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