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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振金,刘志娟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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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19第184号

柏振金,刘志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0字第931号

柏振金,刘志娟

住宅

嵋山南路1#1-2层101室等3个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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