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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宇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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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19第224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法律文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7612880010/莒南集用(2003)字第16014号

山东宇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1327执恢29号

坊前镇大峪崖社区(相邸镇大峪崖村),岚济公路北1#101室等4个/相邸镇大峪崖村

房屋、土地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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