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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19第250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法律文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莒南国用(2016)字第100号 |
莒南新丰汇饲料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鲁1311执恢76号及(2019)鲁1311执恢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相沟镇三义社区、土苍路以西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