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不动登2019第319号
受县政府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政府文件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莒南集用(2000)21-09-076 |
何锋 |
莒南政土字〔2019〕75号 |
坊前镇相邸社区(原何家店子村)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8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