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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维俊不动产权书作废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不动登2021第330号

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莒南政土字【2021】68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莒南集用(2014)第102-011号

季维俊

工业用地

大店镇北大官庄村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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