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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秋、郁有红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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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秋、郁有红名下位于县城十字路富民社区(石汪沟)不动产的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莒南县集用字第:199301-10-002号),因保管不善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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