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高文秋、郁有红名下位于县城十字路富民社区(石汪沟)不动产的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莒南县集用字第:199301-10-002号),因保管不善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