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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郭铭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 。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19)莒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541号 |
郭铭峰 |
县城嵋山路农业委员会家属院1号楼1单元402室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