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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玲,赵剑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 。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建莒南字第012068号 |
刘晓玲,赵剑平 |
住宅.车位 |
县城西一路雅禾华侨城B区9号楼1层1单元101室等2个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