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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不动登2021字第042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法律文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24690,600024691号 |
李世友,庄乾荣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鲁1327执恢359号 |
县城天桥路万和玫瑰园22号楼8层2单元801室等2个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