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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不动登2021字第029号
受镇政府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政府文件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莒南集用(2015)字第087094号。 |
鲁守成 |
大店政发 (2021)1号 |
莒南县大店镇前官庄村。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