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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不动登2021第009号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兴分理处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莒南他字第009819号 |
莒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兴分社 |
住宅 |
县城西五路龙泉花园13#1层3单元101室 |
抵押人为王清君,韩茂花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