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远洋工艺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不动登2020字第452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法律文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莒南县集用(2005)第101-080号

莒南县远洋工艺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鲁1327执恢244号之一

十字路镇高乡社区(十字路镇高乡居)

2

莒南县集用(2006)第101-016号

莒南县远洋工艺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鲁1327执恢244号之一

十字路镇高乡居嵋山路南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