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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夫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不动登2020第434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法律文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3356号

薄夫相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鲁1327执恢241号之二

县城黄海路华阳小区6号楼3层3单元301室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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