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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丕开,季艳青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不动登2020第43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19)莒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72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行

住宅

莒南县西一路汇隆澜庭4#1单元801室

抵押人为刘丕开,季艳青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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