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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20 第401号
王立升,王秀珍不动产权书(灭失)的声明
因房屋拆除,将9433字第67号不动产权(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声明人: 王立升,王秀珍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