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不动登2020字第292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法律文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7729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7730号。 |
张维强, 彭修英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鲁1327执恢104号。 |
县城西一路锦绣华庭3号楼5层4单元502室等3个。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