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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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霞,刘永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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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20第024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法律文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14675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14676号

刘庆霞,刘永贺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1327执恢252号

县城十泉路武装部家属院2号楼5层1单元501室等3个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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