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不动登2020第024号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法律文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14675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14676号 |
刘庆霞,刘永贺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1327执恢252号 |
县城十泉路武装部家属院2号楼5层1单元501室等3个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