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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19字第504号
莒南县财政局向我机构申请(2008)1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该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