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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法律文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17)莒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851号

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鲁13执1825号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鲁1327执恢93号

洙边镇西书院村2#101室等15个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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