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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预告登记证明及预售合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法律文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建莒南字第015160号及预售合同 |
崔伟,文秀霞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2)鲁1327执恢29号 |
黄海路裕馨嘉园9号楼5层2单元501室 |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