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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莒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15202号
张定国,李建美
住宅
莒南县黄海路爱琴海A1#3单元501室等2个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