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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莒南集用(2002)第07014号地上的<<他项权利证>>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证号无法查找,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 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