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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李家白龙汪村办公室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受县人民政府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政府文件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莒南集用(2002)第01139号

后李家白龙汪村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7号)

后李家白龙汪村村西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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