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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吴洪坤 |
聂兰亭 |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 (序号:C-2-131,编号:98 G-3) |
滨海路阳光花园小区14#4层3单元402室 |
107 |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