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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FD2021第00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坊前镇高庄村408户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送达地址:莒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电话0539-7220396
附:莒南县坊前镇高庄村408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名单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