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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不动登2021第22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莒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539-7220396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临沂祥永物流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莒南县城南二路南侧、镇中路东侧 |
1482 |
其中大成社区1219㎡、兴隆店子村263㎡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