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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登2019第02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莒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539-7220396
序 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 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刘志面 |
建筑物所有权 |
十字路街道埠上社区(刘家扁山村) |
72 |
居住 |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