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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莒南县石莲子液化气站依据莒南[2018]国土准字第162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土地面积2126.5平方米,位于莒南县石莲子镇莲水湾社区,用途为商业,用于建设莒南县石莲子液化气站办公楼,流转期限30年,自2017年5月1日至2047年4月30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9-7220396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6号
联系电话0539-722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