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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08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_2018___年11月__05_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化文玉 |
建筑物所有权 |
十字路街道龙河社区(老古窝村) |
26.55平方米 |
居住 |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