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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076
2018年9月,十字路街道大成社区(大成居委)潘从金依据莒南【2018】国土准字第094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土地面积196.20平方米,位于十字路街道大成社区(大成居委),用途为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农房项目,该宗土地上农房面积为146.70平方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9—7220396
公告单位: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