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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莒南石莲子镇汀河社区(原宣岭村)李克英依据莒南县【2018】国土准字第029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土地面积180.9平方米,位于石莲子镇汀河社区(原宣岭村),用途为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农房项目,该土地上农房面积为64.99平方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5月15日
联系电话0539-722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