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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18年3月,莒南县洙边镇王家野疃村王希娥依据莒南县【2017】国土准字第108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宗土地面积114.2平方米,位于洙边镇王家野疃村,用途为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农房,该土地地面农房面积37.88平方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