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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__2018__年2_月__23_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莒南县永刚物流服务中心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坊前镇坊前社区 |
401.2平方米 |
物流仓库用地 |
公告单位: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