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不动登2023第32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莒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539-7220396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 |
建筑物所有权 |
莒南县坊前镇临港村(张家峧山村)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炉渣处理间 |
5743.44 |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