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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莒南县信访局为莒南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承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及其他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有关镇街或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分析研究信访形势,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指导全县信访工作。2008年10月,设立莒南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为县信访局副科级事业单位,2019年3月更名为莒南县信访服务中心,2017年7月,设立莒南县信访局网络信息联络中心。至2019年底,全局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莒南县信访局机关。纳入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非独立单位共2个,包括:
1、莒南县信访服务中心
2、莒南县信访局网络信息联络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22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6.8%。
2020年支出总计224.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6.8%。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22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类)180.38万元,项目支出(类)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24.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6.8%。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4.38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24.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医疗补助、遗属补助、办公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8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24.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1.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增长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5.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增长变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0.3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90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的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增长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224.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58..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2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遗属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20年度信访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件)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莒南县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0万元(含局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预算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