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2018年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街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外事、侨务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的工作职责。
(十三)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县政府办公室本级预算
纳入莒南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莒南县政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部门预算系统生成的公开表格公开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07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74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0.12万元,增长7.0%。
2018年支出总计1076.7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0.12万元,增长7.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76.7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0.12万元,增长7.0%。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7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076.7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0.12万元,增长7.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76.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2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1076.7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3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专项公用经费100万元,主要包括政府政务网站和党政专网运行与维护、应急办处理事务、政务信息公开、调研督导、文电收发与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府办公自动化、镇域办、外侨办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无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莒南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货物金额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含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使用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莒南县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使用3辆,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按核定数每辆2.5万元预算,新增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