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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18年畜牧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职能
莒南县畜牧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03人,实有203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177人)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和重大动物弊病防控工作计划;加强对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承担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兽医医政、药政和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等管理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畜牧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单位、14个乡镇动检所预算单位。
1、畜牧局局机关
2、开发区防检所、十字路防检所、大店防检所、板泉防检所、文疃防检所、坊前防检所、洙边防检所、筵宾防检所、岭泉防检所、石莲子防检所、涝坡防检所、道口防检所、相沟防检所、临港产业园防检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部门预算系统生成的公开表格公开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281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6.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1.39%。
2018年支出总计2816.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1.39%。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46万元,农林水支出2237.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农业)1987.31万元,专项公用经费250.35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2410.88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类)317.7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87.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816.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1.39%。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16.0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816.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1.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7.9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155.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4、农林水支出(类)2237.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16.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安排减少20.23%,按规定缴纳基数标准降低。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7.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安排增加4.16%。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250.35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1987.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安排增加12.86%,住房补贴纳入津贴补贴范畴,遗属补助增资,日常公用办公经费增加及工会经费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5.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安排减少45.91%,住房补贴不再纳入住房保障支出(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2816.0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1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4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畜牧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畜牧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含局机关及14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5万元的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公经费标准要求,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一切化繁为简杜绝出现浪费等现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