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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莒南县林业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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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林业局局机关

二、 莒南县国有苗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莒南县林业局是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65人,临时工7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0人。遗属补助9人,因公伤残人员1人。林业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林政科、林改办、安监科、木材检查站、产业科、林木检疫保护站、林业站、经济林站十一个职能科室,下辖国有苗圃1个股级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县林业区划、编制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组织实施各类林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协调全社会办林业、打造绿色莒南、建设生态县工作。

三、负责林木资源保护和管理,贯彻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监督全县林木资源消长变化;检查、指导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处林权争议和纠纷。

四、负责林地、林权登记、变更、审核,木竹及林产品加工、运输和木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宏观调控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以及多种经营的规模和结构。

六、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职人才的培训;指导和开展林业宣传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林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莒南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林业局局机关

2、莒南县国有苗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Excel表格:1、林业局2017预算公开表

2、国有苗圃2017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林业局局机关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821.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48万元,增长6.6%。

2017年支出总计821.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48万元,增长6.6%。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9万元,农林水支出599.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林业)490.03万元、森林培育(林业)46.34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林业)10.0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0.71万元、林业质量安全1.0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1.00万元、住房公积金47.02万元、购房补贴71.84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51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09.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38.6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类)5.00万元,专项支出(类)44.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类)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21.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48万元,增长6.6%。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821.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48万元,增长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59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8.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21.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59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8.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05.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1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66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6.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莒南县国有苗圃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68.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20.81万元,增长14.06%。

2017年支出总计168.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81万元,增长14.06%。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农林水支出168.81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94.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1万元专项支出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68.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81万元,增长14.06%。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68.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81万元,增长14.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168.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8.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33.81万元,其他林业支出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3.8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莒南县国有苗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莒南县国有苗圃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林业局2017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国有苗圃2017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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