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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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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现有干部职工229人,其中,在职职工189人。下设23个职能科室、1个国土资源分局和9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的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只包括莒南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 2099.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04万元,增长11.77%。

2017年支出总计 2099.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04万元,增长11.77%。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83.9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3.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78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 149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9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79万元,专项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99.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04万元,增长11.77%。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099.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04万元,增长11.7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3.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33.78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05万元,主要为单位医疗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099.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83.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03.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33.78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05万元,主要为单位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099.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9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7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国土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 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国土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8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基本持平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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