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2017年莒南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街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外事、侨务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的工作职责。
(十三)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县政府办公室本级预算
纳入莒南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莒南县政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006.6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0.54万元,下降1 .04%。
2017年支出总计1006.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54 万元,下降1 .04%。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5.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0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5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53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6.7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06.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54 万元,减少1.04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 1006.6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54 万元,减少1.0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5.09 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行政运行、行政事务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72.06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金。
4、住房保障支出107.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06.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05.09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行政运行、行政事务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2.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金。
4、住房保障支出107.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06.62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3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2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1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莒南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06.62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莒南县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莒南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公车数量核定为6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按核定数每辆2.5万元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与70 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为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加莒南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公车数量核定为6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按核定数每辆2.5万元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